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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比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比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  第1张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欧比特,股票代码:300053)已于2016年4月5日下午

13:00开市起停牌。

现公司确定进行上述交易事项且该交易初步认定为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但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2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

2016年05月05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05月05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争取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

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公司将发布终止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本公告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4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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