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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OTC交易=洗钱共犯?一文看懂散户面临的刑事风险

高鹏律师 |首席数据官 | 数字经济团队创作 AI辅助

虚拟货币OTC交易=洗钱共犯?一文看懂散户面临的刑事风险  第1张

虚拟货币的价格在K线图上跌宕起伏,当“OTC交易”成为散户进出市场的寻常通道,当你在屏幕前轻点鼠标,将手中的USDT挂上交易平台,等待那个“高价收币”的买家出现时,可曾想过,你指尖滑动的,不是冰冷的代码,而是足以将你拖入深渊的法律引信?

最近湖南岳阳警方雷霆出击,一举捣毁一个以“区块链OTC商家”为掩护的洗钱团伙,涉案金额近1.7亿人民币。15名涉案人员锒铛入狱,他们的“生意经”,不过是将电诈、网赌的赃款,通过凌晨ATM取现、层层转账,最终兑换成USDT,回流境外。警方在行动现场查获的,除了52张银行卡、15部手机,还有大量写有“U盾密码”“网银限额”的便签——这些,都是现代版的“犯罪笔记”。

你以为你只是个“散户”,是个“中间商”?法律的天平,从不因你的自我定位而倾斜。当你沉浸在“点对点”交易的便捷与“高溢价”的诱惑中时,危险已如影随形。

第一重风险:银行卡冻结,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收到一笔“黑钱”,你的银行卡瞬间冻结,这仅仅是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但冻结不是终点,而是调查的起点。你可能需要花费数月时间,奔波于银行与各地公安机关之间,提交交易记录、聊天截图,自证清白。即便最终解冻,那笔“黑钱”也可能被作为赃款追缴,而你付出的虚拟货币,却早已石沉大海,有苦难言。

第二重风险:从“不知情”到“帮信罪”,只差一个“明知”的推定。

虚拟货币OTC交易=洗钱共犯?一文看懂散户面临的刑事风险  第2张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的,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什么算“明确告知”?账户被冻结后,你主动联系了办案民警,对方明确告诉你:“你的卡因涉诈被冻。”此时,你若仍心存侥幸,继续交易,那么,“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法律要件便已齐备,帮信罪的大门,就此为你敞开。(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第三重风险:洗钱罪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异常交易”之上。

即使没有警方的“明确告知”,你的行为也可能被推定为“明知”。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指出,“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即可作为认定“明知”的情形之一。何为异常?以远低于市场价抛售,或在赃款到账后24小时内突击购买虚拟币,这些在链上清晰可查的痕迹,都将成为指控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铁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重风险:沦为“工具人”,在共犯的边缘疯狂试探。

最令人扼腕的,是那些被“上门指导”的受害者。诈骗分子以“虚拟货币投资理财”为名,诱骗你进入虚假平台,再扮演“币商”手把手教你操作。你以为是在理财,实则是在为他人转移赃款。2025年6月,公安机关发布的20个防诈关键词中,“虚拟货币”赫然在列,警方明确提示:“所谓‘兑换虚拟币投资’均为诈骗。”

虚拟货币OTC交易=洗钱共犯?一文看懂散户面临的刑事风险  第3张

代码的世界没有法外之地,匿名的面纱遮不住法律的明镜。每一次看似寻常的OTC交易,都在区块链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IP地址、设备指纹、钱包关联、资金混同度……这些在普通人眼中晦涩的技术名词,正是司法机关穿透迷雾、锁定真相的“数字罗盘”。

数字经济的浪潮奔涌向前,机遇与风险并存。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我们更需敬畏法律的边界。不要让一时的贪念,将你卷入万劫不复的漩涡;不要让无知的侥幸,断送你本应光明的未来。

(本文核心观点基于公开数据与法律法规专业解读分析而成,部分内容由人工智能辅助生成,不具有普遍指导建议,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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